一、学校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是入选学科最多的中医药院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校园”。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高等中医药学府。学校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3家直属附属医院和国医堂中医门诊部。
人才是引领和支撑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人才生态体系。现有全职“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医大师”6人,拥有一支以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国内有影响的中青年学者为主的师资队伍。现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北中医大家庭。
二、招聘岗位
学校坚持围绕学科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科建设需要,2024年招聘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等41个岗位,青年教师岗位39个,特别期待有交叉学科背景人才申报。
1.学术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科学素养与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是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已取得本领域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享有崇高学术声望和影响;具备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能够准确把握这一领域的学术研究方向,带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2.学术骨干
学术骨干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在本学术领域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或临床水平,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在本领域已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其中,教学科研型教师还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主讲相关学科高水平课程。
注:以上岗位的其他相关招聘要求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后续招聘岗位将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动态更新,请及时关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术带头人岗:
(1)招聘人员类别为社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
(2)社会人员应具有正高职称,留学回国人员应达到学校正高学术水平;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特别优秀者可同时申报学校“壶天人才计划”壶天学者岗、壶天青年学者岗。请详细阅读https://www.bucm.edu.cn/zpqs/83989.htm,并在填报招聘信息时明确申报意向,无需额外填报提交“壶天人才计划”申报材料。
5.学术骨干岗:
(1)招聘人员类别为社会人员、出站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社会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副高仅限京籍),特别优秀者可同时申报学校“壶天人才计划”壶天青苗学者A类岗。出站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应达到学校副高及以上学术水平,符合“壶天人才计划”壶天青苗A类岗或壶天青苗学者B类岗要求;达到壶天青苗学者B类岗学术水平要求,但超龄的,可申报“特聘副研究员岗”(事业编制)。请详细阅读https://www.bucm.edu.cn/zpqs/83989.htm,并在填报招聘信息时明确申报意向,无需额外填报提交“壶天人才计划”申报材料;
(4)具有副高职称或可达到副高学术水平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或可达到正高学术水平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具有副高职称的社会人员须为京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均在北京。
6.青年教师岗:
(1)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体育教学部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岗位编号:20240232)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均为2024年),须为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4)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站博士后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出站博士后须为2024年出站的非定向博士后。
8.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国(境)外完成学业,或出国(境)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境)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要求。
9.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10.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11.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
2.资格及思想政治情况审查
3.基层单位师德及业务能力考核
4.学校综合考核
5.学校审定
6.体检、考察
7.公示
8.办理入职手续
五、招聘时间
1.青年教师岗位接收简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0日。
2.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全年接收简历,第一批接收简历时间截至2024年3月4日。如岗位第一批已招聘到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将不再接收简历。
3.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应聘方式
应聘者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进行注册,逐项填写完成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并应聘岗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可分别申报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岗位、青年教师岗位各1个。
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原则上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附件材料上传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回避要求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2.凡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及在京3所附属医院教职工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者,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应聘者如未全面填报或者有意隐瞒相关亲属关系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与应聘者有上述关系的本校教职工应当主动报告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待遇及其他说明
1.入选“壶天人才计划”的录取人员,按照“壶天人才计划”对应岗位的待遇执行;未入选“壶天人才计划”录取人员按校内事业编制相应岗位待遇执行。
2.有意向加入北中医的外籍人士请查看“壶天人才计划”招聘启事。
3.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同时,学校可视情况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拟聘人员应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第一时间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一)设岗单位
招聘岗位相关问题请联系各设岗单位联系人及招聘系统中各岗位联系人。
(二)人事处(人才办)
1.人事科
公开招聘有关问题请咨询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10)53911048
2. 人才办
壶天人才计划有关问题请咨询人才办。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10)53911049
(三)系统技术支持
招聘网站使用有关问题请联系系统工程师。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811220643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入!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11月22日